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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发布时间:2011-12-31  来源:网上宿迁
摘要:江苏宿迁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宿迁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意见》,进一步加快宿迁市农业科技创新步伐,确保到“十二五”末实现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和建成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市的目标。

  一、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实施农业科技支撑计划。针对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突出种源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信息农业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加强设施园艺新品种引进和培育,组织微滴灌节水灌溉、机械化自动化养殖设备等设施农业装备研发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施农业技术标准研究,不断提升设施农业发展水平。加强有机生态肥料、农畜高效复合经营、秸秆综合利用和病虫害生物防治等循环农业技术的研发,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高效分离提取技术、酶工程技术、现代发酵工程技术、农产品贮运保鲜与流通技术等研发,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农业产业链。加强设施智能生产、精准监测控制、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等技术创新,加快信息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积极发展智能农业、精准农业。

  积极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对建立省级以上企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企业,市级科技专项经费给予补助。深化与南京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省农科院等涉农高校院所的战略合作,为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撑。积极组织产学研洽谈会、技术需求对接会、教授专家进企业等活动,推进校企联盟建设,提升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坚持将建立校企联盟或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作为申报县级以上各类专项资金的必备条件。到2015年,全市农业科技型企业达50家以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校企联盟、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

  推进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实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建设集研发、信息、检测、培训为一体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科技服务。支持各类农业园区建设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孵化基地、培育现代农业企业的产业发展基地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综合创新示范基地。到2015年,培育认定市级农业科技(产业)园区3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业科技(产业)园区10个以上,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区,市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给予补助,用于园区建设。

  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绿色稻米、设施蔬菜、苗木花卉、特色水产、优质畜禽、杨树等六大主导产业,集聚各类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加快宿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南京林业大学(泗阳)杨木加工利用、省农科院(沭阳)花卉研究所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到2015年全市农业重大创新平台达到8家,实现六大产业全覆盖。支持高校院所在我市建设一批技术转移中心、成果产业化基地等。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建设意杨、水产、蔬菜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科技信息等10个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二、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

  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加强与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的衔接,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发布机制。加强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省农科院、省林科院等重点涉农高校和农业科研机构的联系,建立畅通的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信息互通渠道。加快建立宿迁市农业科技信息网站,及时发布国内最新农业科技成果和我市企业技术需求。建立健全农业技术示范体系,加强农业科研机构、高校成果转化中心和农业科技园区等的“三新”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集成示范,重点推广优良品种、设施农业栽培、设施渔业养殖、畜禽科学养殖、农业标准化生产、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等新技术。市各类专项资金每年重点支持不少于30项农业重大品种与技术的示范推广,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建成一批“有先进服务手段、有优良专业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加强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全面推行人员聘用、绩效考评、推广责任、知识更新以及多元推广服务“五项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到2015年,全市建成“五有”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90个以上,50%的村建立农技服务站点。

  构建农科教企联合协作推广机制。积极支持和引导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参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促进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大力实施“挂县强农富民工程”,推进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与地方、科技与产业、专家与示范户深度对接。拓展“送科技下乡、促农民增收”活动内涵,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开通农业科技服务直通车,构建科技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采用招投标、政府订购、委托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建立健全农技推广服务的多元化机制。加强整合资源,强化集成联动,加快建设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向广大农民展示、示范、推广“三新”成果,开展各类科技服务,有效解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十二五”期间,全市每年培育“科技入户”示范户1万户,辐射带动农户10万户。

  三、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健全和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积极引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市以上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每年支持引进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不少于20人。着力培养优秀本土科技人才,支持中青年科技骨干开展涉农项目研发,每年市级以上农业科技项目中45岁以下中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不低于50%。推进农业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研发水平和推广能力。广泛组织企业家和企业科技管理人员培训,大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意识的优秀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到2015年,全市引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0名以上,引进和培养高水平农业科技创新团队5个以上。

  推进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深入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选派和服务的新机制。鼓励科研、教育、推广单位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建立健全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机制,凡科技人员申报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原则上要在基层乡镇工作一年以上。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采取成果转让、技术入股、合作研发等方式,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对农业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领办、创办的农业企业,市创业扶持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带头引领作用,加强农业“三新”的推广应用。探索建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终身教育机制,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知识更新,确保每年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人员1000名。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促进高校涉农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力量。到2015年,全市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达到4000名,高层次农技推广专家50名,基层农技人员中涉农企业大专以上比例达到70%以上。

  大力培养现代职业农民。加强资源整合,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农科教结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现代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大力支持江苏农民培训学院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江苏农民培训学院作用,围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务农技能。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民科技培训,建设一批以乡镇为单位、培训效果好、受农民欢迎的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到2015年,培养5万名持有涉农专业教育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现代职业农民。

  四、建立健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作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任务,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细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的综合效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强大合力。

  加大投入扶持。各地要切实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投入稳定的增长机制。引导农业企业增加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投入,各级财政对农业企业的各类奖补资金要优先用于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支持农业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申报省以上各类农业科技项目,市级科技经费对获得国家和省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给予一定支持。进一步优化农业科技型企业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切实加大对农业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

  强化考核奖励。建立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监测体系,每年发布各县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统计监测数据。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数据收集、上报工作,加强对乡镇农业科技进步工作的监测、考评,确保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每年提高2.4个百分点。市委、市政府将依据监测结果对农业科技进步先进县区和乡镇进行表彰,对为农业科技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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