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建德市国税局了解到,自2012年1月1日起,建德市蔬菜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将予以免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门已于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流通环节主要是指销售蔬菜的大型超市、蔬菜配送企业和蔬菜批发企业以及农贸市场。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1月20日,大润发及世纪联华超市蔬菜采购部的负责人均告诉记者,从今年起开始实行,原来开增值税发票的,现在就开普通发票了,意味着不用交税了。
过去,商超等企业销售蔬菜一般要按13%缴纳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实质上就是蔬菜销售价格里不再含这13个点,有助于企业经营负担减轻,蔬菜零售价格有望因此降低,广大居民消费者有望享受到更多的平价蔬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