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兰山区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要求以及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立足本职,以维护农民群众权益为中心,牢固树立维护农民利益的思想,狠抓政策措施落实,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有效开展,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兰山区农业局高度重视农民负担减轻工作,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考上抓、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到位。通过对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和理论知识的培训,切实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开展。
二、多管齐下,强化农民负担监管。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减轻农民负担检查小组,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检查与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对农民负担信访问题、违规违纪行为和农民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关口前移,防范于前,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把不稳定的因素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创新,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通过采用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创新议事形等多种形式,按照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严格议事程序、范围和标准,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建立农民负担网络动态监测、减负信息报告制度,设农民负担联络员,负责对涉农收费等减负重点工作进行监管,并定期收集农民减负相关信息。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坚持积极探索,切实完善减负工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