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巩固和扩大蔬菜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成果为出发点,以提高全县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发展无公害蔬菜为主线,以加强投入品管理、推广标准化技术、推行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制度为手段,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县蔬菜质量监管工作,切实保证上市蔬菜的质量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二、工作安排
(一)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
会同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采取集中行动,深入到销售门市(仓库)和乡村(户)对违禁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进行清查清缴,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杜绝违法销售、藏匿、使用等行为发生;与农资销售门市负责人签订承诺书,促使其依法诚信经营,对经销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依法查处、严历打击;加大宣传力度和震慑力,营造高压态势,从根源上防止违禁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流入蔬菜生产环节。
(二)蔬菜产地的监管工作
推进标准化生产,以农药标准为重点,修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统一、科学、合理的蔬菜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推进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建设,在抓好油坊镇大蒜、农业园区西红柿和永盛与永利两个专业合作社芦笋等认证认定产品稳定生产的同时,为求再新增产地产品认证认定,扩大全县无公害蔬菜生产面积;开展标准化生产知识与技术培训工作,使标准化工作人员成为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实践操作技能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在蔬菜标准化生产中起到支撑作用;开展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培育工作,以规模生产基地为载体,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带动标准化生产,增强辐射能力,扩大示范效应,推动全县无公害蔬菜生产,提升蔬菜产品质量。
(三)蔬菜市场的监管工作
继续开展蔬菜质量例行检测工作,全年检测蔬菜样不扩于1000个;制定蔬菜市场准入方案,在城区内蔬菜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全面试行蔬菜市场准入,并落实自检与委托检验和执行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推行蔬菜包装标识和质量追溯管理工作,对检测不合格产品依法追溯并对责任人进行查办。
三、工作措施
蔬菜质量监管工作采取“三个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组织领导与技术指导相结合。县农业局和各镇(处)、村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二是属地管理与部门监控相结合。蔬菜产地所在镇(处)、村负管理责任、县农业局负监管责任,并实行县、镇(处)、村、基地四级监督人员责任制。三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在建立长效机制进行常态监管的同时,根据不同农事季节不同时期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整治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