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岐山在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上实行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年初,岐山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与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经营门店签定了2012年农业投入品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经营者职责,要求经营户严格遵循《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不经销、使用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做到安全生产、守法经营;完善饲料和添加剂进销存台帐,建立使用、经营档案;严禁经营、使用农业部第193号、1519号公告等文件中明令禁止使用的违禁药物、“瘦肉精”等有害化学物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超量超范围添加药物及添加剂;严格遵守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饲料和添加剂抽样送检、问题饲料原料的查封、召回和销毁工作。
同时,提出了责任追究的办法和措施,对经营、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 “瘦肉精”、 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违禁物品行为,县上将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截止目前,全县共与兽药、饲料以及添加剂经营户签订责任书65份,使经营户明确了自己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承担的责任,做到了未雨绸缪.经营户也纷纷表示绝不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全县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