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谷城县将通过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力争到年底使上市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根据谷城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规定,凡进入主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连锁店)销售的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等农产品,要具备下列条件中任意一项,否则将被禁止准入:一是农产品生产单位或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产地证明,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二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安全认证有效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一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三是明确质量安全责任条款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复印件。四是进口的农产品应具有我国政府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据谷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负责人介绍,对未取得相关证明的农产品,实行入市登记、现场检验,合格的方可进市销售。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入市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