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铁道部、国家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2012年度(2012年9月-2013年8月)棉花临时收储预案,明确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价为20400元/吨,比上年提高600元/吨。预案还对收储执行区域、质量标准等作了进一步完善。
棉花临时收储政策是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开始实施的,其主要内容是国家在每年棉花播种前,制定并公布下一年度棉花主产区棉花临时收储价格,临时收储价格主要参照粮棉比价和棉花供求形势制定。棉花临时收储政策执行期为当年9月至次年3月底,即棉花主要交售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