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促进华蓥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快速发展,华蓥强化了畜禽养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新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整治由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负责指导、规划和督促落实各种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各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建立沼气处理池、污水处理池和干粪堆放室。严格禁止粪水露天乱堆乱流,严格禁止粪便、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各畜禽规模养殖场要积极推广畜―沼―果,畜―沼―菜,畜―沼―粮等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采取干湿分离,零排放,沼气净化池等处理模式达标排放。
各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做好场内外的清洁卫生和消毒灭源工作。
严格规范非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非禁养区内新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实行畜禽养殖污染集中处理,达到“生产标准化、产品绿色化、管理专业化、粪便无害化”的“四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