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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2)

发布时间:2012-03-30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摘要:那么,该如何理顺企业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呢?《意见》提出,要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意见》强调,龙头企业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协商

  
  那么,该如何理顺企业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呢?《意见》提出,要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意见》强调,龙头企业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协商合理的收购价格,确定合同收购底价,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规范合同文本,明确双方权责关系;要加强对订单农业的监管与服务,强化企业与农户的诚信意识,切实履行合同约定;鼓励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等等。
  
  “农业部已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主营业务脱离农业、带动能力明显不足,甚至欺农害农的龙头企业,取消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并不再享受有关政策。”陈晓华说。
  
  对此,徐小青表示,要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的利益最大化,就要尊重农民生产和经营主体的地位,让农民和企业结成比较稳定的利益联盟,形成一种利益和风险共担机制。“企业和农民之间要有协定,利益如何分配、风险如何分担需要有明确的、受法律保护的一系列协议。”
  
  赵长保也强调,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一定要规范企业和农户的行为、做到利益合理分割,并从法律上进行保证。
  
  《意见》对农业板块影响有限
  
  申银万国证券分析师赵金厚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日前出台的《意见》,对近期农业板块影响有限。原因在于,这些政策是以前政策的延续,大部分上市的农业龙头企业已经享受到优惠政策,真正的刺激作用有限,因此短期影响不大。
  
  但他也表示,从长远来看,政策有利于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
  
  此外,也有券商分析,农业公司一般体量较小,在A股市场中呈现“大行业,小板块”的特点。参照发达国家的农业产业化进程,近几年我国农业板块大部分子行业都已步入行业整合和集中度提升的进程。在这一过程中,龙头企业利用其规模、品牌、融资渠道等优势,将获得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速度,具有长期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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