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松山区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松山区农牧业局多措并举推动合作社建设,使得松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发育,经历了由不规范到较规范,由松散趋向紧密,由服务型向实体型转变的发展过程,并呈现迅速发展态势,其合作涵盖了农、林、牧、副、加等各个产业,其服务涉及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逐步形成“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富一方百姓,活一片经济”的新局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搭建良好服务平台。成立了由农牧业局长任组长,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合作社建设指导组,负责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协调解决合作社建设中的问题,指导、检查各乡镇推动合作社建设的各项工作等,为合作社快速发展搭建了良好的服务平台。
二是项目和资金倾斜,支持发展。一是积极争取扶持资金。对国家投入农牧业生产基础设施、农牧业主导产业发展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给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对规模较大、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的争取财政扶持,像金秋农机合作社仅2009年就享受区财政44.8万元扶持资金。二是项目扶持。通过整合农牧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等项目资金,选择具备条件的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三是在信贷上予以帮助。对合作社贷款,协调银信部门尽量简化审批手续,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需求。2009年,为金秋农机合作社协调贷款120万元。
三是规范发展,完善机制。针对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初期存在的合作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专业合作组织加强了业务指导,包括合作社组织机构、章程制度、运行机制、利益联结等方面,做到了“边发展、边指导、边规范”。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对重点推进的每一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对专业合作组织的性质、宗旨、成员权利与义务、组织机构、合作内容、运作方式、分配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完善机构,强化财务监督,促使其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四是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合作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新闻媒体、互联网以及通过制作光盘、印发资料、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政策法规和典型经验。不断创新培训模式。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合作社辅导培训组,以乡镇、村干部和合作社领办人、农民经纪人等为主要对象开展培训。
五是坚持示范社建设。根据松山区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结合不同产业发展情况,主抓了夏家店乡神农种植合作社、蒙原生态产品开发合作社、兴洼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金秋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真金蔬菜营销专业合作社的试点示范建设,通过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带动了更多农民加入到产业化经营中来。
通过几年努力,截至目前,松山区经工商登记的合作社366家,其中从事种植业198家;从事林业的3家;从事畜牧业的131家;从事渔业的2家;从事农机服务业的22家;零售业7家;农副产品加工3家。蒙原生态产品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金秋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国家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