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协同引导就业
如何妥善解决高校毕业生以及“4050”人员、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是我市推进“乐业工程”的一大重点。
据统计,去年梧州市高校毕业生有10000多人,回梧报到共5890人,其中落实就业或明确就业意向的5213人。 为进一步促进这部分人就业,市人社局联合教育、学校等部门多措并举,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通过邀请新闻媒体进行专题采访和报道、到梧州学院等高校开设讲 座、在梧州人才网开设毕业生就业专栏等形式,宣传和报道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和用人理念,引导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端正择业观 念,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提高就业能力。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政策,人社部门积极搭建就业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和人才招聘活动,实现人才供需双方的对接。同时,拓展就业岗位,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我 还灵活运用政策和制度规定,制定了《梧州市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援助。”该负责人说。去年以来,我市全面开 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派出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上门进户摸清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零就业家庭”数据台账,每户至少帮助解决1人实现就业,做到“产生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的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机制。
另一方面,各级人社部门通过加大对下岗人员培训,开展以单位、个人结对帮扶下岗失业人员的方式推荐就业,或对一些改制企业采取“先安置职工,后处置资产”等方法,使1663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社、残联等部门联合建立残疾人就业援助机制,千方百计安置残疾人就业,至今实现残疾人就近就地就业74人,推荐到外地就业188人。
落实政策扶持就业
梧 州市结合实际,完善“乐业工程”的系列配套政策,制定出台了《梧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梧州市职业介绍补贴暂行办法》、《关于 梧州市创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暂行办法》、《梧州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切实把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落到 实处,扶持促进就业。
此 外,梧州市相关部门还想方设法建立健全促进创业的工作机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等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梧州市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认定办 法》,对“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作出认定,使符合自主创业的人员和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享受到税收减免政策,对扩大就业、以创 业带动就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去年以来,梧州市各级地税部门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在助力企业加快发展上下工夫,共为纳税人减免各项地方税收7748万元,免收税务登记证办证费6.6万元;为20名失业人员办理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4.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