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海渔计〔2012〕50号)文件,我区对辖区内107艘内陆捕捞渔船发放了46.84万元的渔业成品油补贴专项资金,全部资金已兑付到户。
今年南湖区水产站积极组织渔业生产者开展渔业油价补贴申报工作,明确补助对象为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捕捞渔船,并对渔船是否正常生产作业,有无违反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查,有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做好油补扣减工作。经测算,2011年我区捕捞渔船每吨用油量补助资金标准为3636.94元,补助资金下达后,我站与财政部门积极商定具体发放方案,及时启动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按程序对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后,于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