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农委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产品生产记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产品生产者必须100%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生产记录应当及时、准确、全面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以及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及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等。
同时,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业执法巡查制度,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要采取查封、扣押、无害化处理等措施,确保100%得到妥善处理。
山东省临沂市农委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产品生产记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产品生产者必须100%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生产记录应当及时、准确、全面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以及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及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等。
同时,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业执法巡查制度,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要采取查封、扣押、无害化处理等措施,确保100%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