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平抑、缓解猪肉价格波动对市民日常生活与社会稳定的影响,我市建立了猪肉(生猪)储备制度,对市本级和县(市、区)两级生猪活体实行按比例储备,并发放财政补贴,确保了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以来,我市财政、商务、畜牧等部门积极配合猪肉(生猪)储备工作,组织专家对储备单位资质进行评审,确定承储单位并及时下达今年储备任务。在确定1至4月份全市生猪存储量为7200头的基础上,储备任务实行每4个月更新一次。同时,我市设立猪肉(生猪)储备专项资金,用于生猪活体储备的生猪生产正常费用补贴、生猪从入栏到出栏的收购资金利息和生猪活体储备代管单位费用等。
为了及时拨付生猪活体储备资金,市财政部门于6月份会同动物卫生监督所、商务局组成公检小组,对全市2012年第一轮生猪活体储备情况进行公检,对5家符合公检要求的企业及时拨付了生猪活体储备资金27.3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