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平乐县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议。会议由县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乡(镇)长、各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农业的领导、财政所长、经管站长、县纪委宣教室、纠风室的负责人及县农业局经管站全体人员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贯彻落实区、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平乐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余和登、县纪检监察、农业、财政等部门领导参加会议并讲话。
余和登在动员会上作了讲话,他说:开展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是巩固“三资”工作成效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社会支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余和登强调,落实好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一要充分认识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平乐县“三资”管理水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要抓住关键,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紧紧围绕“怎么清”、“清什么”,“清得牢”去做,明确目标,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村集体“三资”现状;三要切实加强对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工作,扎实高效地推进清产核资工作。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李忠在会上作讲话,他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农业局、财政局领导也分别就平乐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作了详细的动员和部署。会议最后由经管站站长给各乡镇的业务干部讲解清产核资统计表的填报要求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