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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青山重披绿 保护更重要

发布时间:2012-08-30  来源: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摘要:辽宁省丹东市青山重披绿 保护更重要

    《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近日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在我省全面施行。日前丹东市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破坏和非法使用林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保护青山工程的建设成果。 
  
  通知明确,将在全市范围内打击各类破坏青山资源和非法使用林地的行为。重点整治区域为沈丹、丹庄、丹通、丹海高速公路,县级以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及城镇周边区域环城面山林地。重点打击毁林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乱存乱放废弃物等各类肆意毁坏山体林地等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房地产开发、墓地、民用住宅、生产厂房、养殖场等非法占用毁坏山体林地的行为;道路、电力、通信水利等工程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毁林开荒等非法使用林地行为;其他乱占滥用林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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