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医政药政工作部署安排到位。本着早安排、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的思路,我局于年初组织各县(市、区)兽药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召开了全市兽药质量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关于印发〈2012年河北省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报了2011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及时印发了沧州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12年沧州市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了全年兽药监管和整治工作。
二是兽药经营市场秩序规范到位。目前,我市256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了兽药GSP验收,并取得了《兽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了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和整顿。首先,从严清理、审核和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严肃查处各种无证经营和过期经营行为。要求没有通过兽药GSP验收的企业停业整顿或依法取缔。其次,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进货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销记录、经营台帐等记录记载,保证了兽药经营的可追溯性。再次,加强了对兽药经营企业的培训,定期巡查、督查和指导其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
三是动物诊疗机构监管到位。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诊疗机构的摸底工作,目前,全市有动物诊疗机构126个,其中市区12个、县区24个、乡村90个。我局首先对36家市区、县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加大力度,在本辖区树立标杆,推进该项工作的发展。目前,我局有4家动物诊疗机构取得了《动物诊疗许可证》。
四是兽药整治督导到位。我局把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规范工作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在全市先后开展了4次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诊疗机构和养殖场(户)2000多家(次),整顿重点区域47个(次);查处案件13起,查获假劣兽药产品0.07万支(瓶),货值金额0.4万元,罚没金额10万元。
五是宣传培训到位。首先,结合专项整治、动物防疫检查、科技下乡等活动,向广大养殖业主和农民群众发放了兽药管理法规政策和使用知识的宣传资料。其次,利用畜牧工作会议、防疫工作会议、兽药监管工作会议等,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广泛宣传兽药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并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再次,结合兽药市场检查整顿和换发证工作,向广大兽药经营户宣传兽药经营管理规定和法律责任。据统计,今年市、县两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共印发兽药医兽药法律法规汇编、兽药安全使用手册等宣传培训资料2万册(张),举办培训班20期,培训人员约2000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