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工作。一是做到管理五个规范,即规范培训对象、规范培训单位、规范培训内容、规范资金使用、规范档案管理;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包括建立公示制度、抓好“三堂课”制度(上好开班第一堂课,抓好中间抽查一堂课,参加结班考试课)及全程跟踪监督制度等;三是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培训单位、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严肃性和惠民性。
2012年,平南县开展“绿色证书工程”培训和青年农民骨干培训1.8万人;普及性实用技术培训8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0.3万人;农村中等实用人才培养方面,招收新生250人。举办各类培训班515次,培训农民3.2万人次,发放宣传和技术资料3.85万份,有效地促进农业工作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