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包头市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162.01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达到69%。
目前,黄灌区项目区灌溉定额由原来的550立方米/亩减少到250-350立方米/亩,井灌区项目区灌溉定额由原来的250-300立方米/亩减少到120-150立方米/亩,农业节水效果显著。我市全面推广普及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对现有水浇地实施全面节水改造,基本实现了人均3亩水浇地。同时,达茂旗、土右旗、固阳县先后列入国家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
截至目前,包头市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162.01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达到69%。
目前,黄灌区项目区灌溉定额由原来的550立方米/亩减少到250-350立方米/亩,井灌区项目区灌溉定额由原来的250-300立方米/亩减少到120-150立方米/亩,农业节水效果显著。我市全面推广普及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对现有水浇地实施全面节水改造,基本实现了人均3亩水浇地。同时,达茂旗、土右旗、固阳县先后列入国家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