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青原镇农民盛秀芝日前感慨地说:“今年她做直肠癌手术报销了4万多元,这相当于我家4、5年的纯收入。如果没有‘新农合’,真是看不起病啊!”2012年,我县扎扎实实落实党的惠农政策,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全县共有20.5万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98.83%,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农村群众看病难、吃药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过去的农民“小病拖、大病扛”,得病一般都不住医院,而是在乡村诊疗所开点药,得了大病实在撑不过去才去住院。如果检查出是难缠的病或绝症,干脆放弃治疗,医疗费用的缺失使一些农民错失了治愈的良机,也使部分农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003年,宝清县被列为全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越来越多农民的健康和生命得到了关爱和保护。现在,农民生病后,主动去医院就诊治疗的明显增多了。十年来,全县参合农民受益面逐年扩大,报销比例逐年提高,门诊、住院共有127万多人次得到医药费补偿,累计补偿总额1.4亿元。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所缓解,新农合运行规范,惠民效果显著。
青原镇卫东村农民鲍连凤就是“新农合”的受益者。鲍连凤患类风湿病20多年,去年又不幸患上了腰椎结核,瘫痪在床不能动弹,后转诊到哈尔滨,手术花去8万多元,回到县里后报销了5万多元;每每有人提到“新农合”,鲍连凤夫妻俩都非常激动。
记者在宝清镇医院看到,所有的病房里都住满了病人,多数都是附近乡镇的农民,大部分是患有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等常见病,以前都是在家或小诊所打点滴,现在由于“新农合”政策中规定,在乡镇住院补偿取消了起付线,最高补偿比例达到了85%,而且从2011年,全国实行了基本药品零差价,现在在乡镇医院打十几天点滴百十来元也就足够了,每天10元钱都不到。
宝清县“新农合”在辖区内实行“一证通”,辖区外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基本做到了“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疑难重症才到大医院”。为了给看病农民提供更多的方便,宝清县认真执行垫付制度,参合患者在出院当天就可拿到补偿基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仅普惠广大农民,也使县、乡定点医疗机构自身状况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在青原镇中心医院,记者看到病房里住满了患者,从十年前的医院门庭冷落,到今天的平均每天住院和门诊患者达到七八十人,这数十倍的增长,让青原镇中心医院的院长感慨良多。
“新农合”的实施,使农民得到了高效、快捷、方便、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农村更加和谐、稳定,农村卫生资源得到了合理、充分、有效的利用。
据了解,2012年新农合统筹标准为人均290元,由最初的人均30元, 10年间增长了10倍。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全县145个行政村209个自然屯实现了参合全覆盖。2013年,我县“新农合”还将提高标准,这就意味着有更多的农民朋友受益于此项利民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