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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不能被土政策绑架

发布时间:2012-12-24  来源:中国商报
摘要:对于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制度,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就该是维护好农民的利益,让国家惠农政策原原本本地惠及农民群众。如此以“土政策”绑架国家政策,受伤的不仅是农民群众,还有惠农政策本身。


  12月19日,《齐鲁晚报》报道了济阳县和长清区多个村庄将新农合和卫生费、监控费、财产保险等捆绑在一起,不交相应费用就不给入新农合的情况后,济阳县又有多个村庄的村民向该报反映,不仅捆绑收取财产保险,还存在如果不交祠堂费,就扣下新农合证的情况。有的村庄捆绑收取的钱更是连个名目都没有(12月20日《齐鲁晚报》)。

  对于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制度,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就该是维护好农民的利益,让国家惠农政策原原本本地惠及农民群众。如此以“土政策”绑架国家政策,受伤的不仅是农民群众,还有惠农政策本身。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无疑是某些农村组织负责人为了省时、省力,不愿意分门别类收取,又因为“新农合”是农民朋友乐意参与的,而对卫生费、监控费、财产保险、祠堂费等,有的农民朋友就不一定乐意交。当把卫生费、监控费等一些别的收费捆绑在了“新农合”上,若“新农合”办了,别的费也就收起来了。说白了,这是一种“懒政”行为。

  让农村组织中的“土政策”绑架“新农合”退出现实生活的舞台,一是要加强对农村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让他们彻底摒弃“懒政思维”;二是要制订和落实惠农政策保障机制,严禁“绑架”;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农民群众议事规则,真正由农民群众自己来当自己的家、做自己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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