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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农合筹资超“国标” 2013年不低于350元

发布时间:2013-01-08  来源:扬州晚报
摘要:卫生部部长陈竺1月7日表示,2013年我国将再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4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记者从扬州市卫生局获悉,2013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50元,超过国家要求,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280元。

  卫生部部长陈竺1月7日表示,2013年我国将再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4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记者从扬州市卫生局获悉,2013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50元,超过国家要求,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280元。
  
   10年来,扬州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其中筹资标准10年提高了10倍。
  
   据扬州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处长蒋荣华介绍,扬州从2003年开始试点新农合,起初人均筹资标准只有30元;去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300元—338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240元。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达99.8%,基本达到应保尽保的目标。
  
   从去年2月开始,扬州基本统一了新农合补偿方案。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不断提高。高邮市、仪征市、邗江区开展了单病种限价和总额预付综合付费方式改革。全市实现了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使享受医疗救助的参合农民重大疾病报销比例达到90%。当年1月—7月,有12.35万人次享受了住院医疗补偿,人均住院补偿2712.36元,最高补偿限额提高到18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71.6%。
  
   根据计划,2013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50元,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280元;2014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400元,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320元;2015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450元,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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