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龙山站1月10日讯(通讯员 陈长雄 覃大春)“多亏报销了6770多元,要不我们一家以后的日子就难过了。”1月10日,在龙山县人民医院新农合报销窗口,刚给其父办完出院手续的小彭告诉笔者,他65岁的父亲因得了脑梗塞在医院呆了半个月,共花去1万多元,最后经过新农合报销,个人仅自费4000多元,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小彭的一席话道出了新农合政策实施给老百姓带来的巨大实惠。2012年,龙山县参合农民达469012人,参合率96.94%,全年共兑现新农合补偿718972人(次)13189万元。
去年,龙山县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240元,农民个人缴纳50元。实行住院和门诊统筹方式,住院统筹基金按统筹基金的80%分配;门诊统筹基金按统筹基金20%分配,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州内一级、二级、三级和省级医院住院补偿分别执行100元、200元、400元和600元,起付线以下的由个人负担。一年中同一病人多次住院的,按不同级别医院每次收取起付费用。州内一级、二级、三级和省级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分别为90%、70%、60%、55%,对符合计划生育的参合孕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的,实行定额补偿,对单次住院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及以上的进行二次补偿,封顶线为3万元;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级医疗机构设立门诊观察床补偿项目,按照住院比例进行报销;对18种特殊慢性病实行每人每年500元门诊补偿。血液透析补助标准为350元/次,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行一般诊疗费用补助。
每两年对定点医疗机构重新评估评定,对逾期不申请延续或经审查、评估达不到定点资格基本要求的医疗机构取消定点资格;对定点医疗机构有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新农合基金的,一经发现,依法取消其定点资格。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开设了新农基金财政专户,建立健全了新农合基金的内部审计和督导检查制度,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建立健全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巩固和完善新农合补偿公示制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切实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执业、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价格的检查和指导,严格执行新农合相关政策和工作程序。通过电话查询、入户回访等方式对参合患者尤其是异地就医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参合患者进行跟踪核查。同时,实施新农合信息系统与医院管理系统的无缝联接,确保新农合病人即时结报和就医信息的网上实时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