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让农民满意,让政府放心。
二、加强农机示范园区建设。围绕玉米生产、设施农业、保护性耕作和马铃薯生产等主要作物和生产分布,继续巩固、完善、提高原有的农机化生产示范园区20000亩。新建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示范园区1000亩。
三、强力推进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工作。一是大力推广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玉米精量播种技术、化肥深施技术、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灭茬深松作业技术,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膜下滴灌和全膜覆盖技术;二是积极推广棚室卷帘、棚内耕种、植保、节水灌溉、育秧、移栽等机械化技术;三是积极推广挤奶、储运设施,饲草料加工搅拌机械、农作物秸秆机械加工转化技术。
四、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水平。积极争取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扶持农机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引导组建农机合作联社,逐步形成农机规模化生产;鼓励和引导农业合作社、种植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与农机合作社联合形成新型的合作服务联合体,积极探索由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新路子。
五、进一步抓好农机科技普及技术培训。2013年,要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召开现场演示会、上门服务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农机技术培训力度,围绕全县主推项目、主导产业开展农机技术服务。重点抓好玉米膜下滴灌技术、设施农业机械化、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化技术的培训应用。结合主导产业生产之需要,深入开展农机科技进村入户活动,积极培育农机科技示范户150户。要积极开展农机教育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用实用技术武装农民,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本领。
六、加强监管,保持农机化安全生产良好态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开展“农牧业规范执法年”活动,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规定和驾驶证的申领、换发规定;逐步提高“三率”水平;严肃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做好农机事故应急演练,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大力推进农机制造、营销、维修服务业发展,积极培育县域农机产业。要以落实《赤峰市人民政府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牧业机械工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赤政字[2012]222号)为契机,以农机制造园区建设为平台,协助、引导相关企业通过招商引资、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技术与人才引进等措施,把农机产、销、修体系建设带动起来,逐步发展壮大,形成新兴产业,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以长明公司为龙头,重点研发生产耕整地机具、设施农业机具、饲草料加工机械、马铃薯播种收获机械等,以巨昌公司为龙头,重点研发生产播种机械、收获机械、脱粒机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