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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代用茶地方标准 监管将“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2013-03-01  来源:三秦都市报
摘要:陕西出台代用茶地方标准 监管将“有法可依”

  菊花茶、大麦茶、枸杞子、胖大海……这些代用茶似茶而非茶,成了卫生监管的空白。昨日,记者从陕西省卫生监督会议上获悉,该省卫生厅已经正式出台地方标准《代用茶卫生要求》,将在今年3月25日正式实施。《要求》对有害物质限量和微生物指标作出强制规定,另外对代用茶的外观和标识等也做出规定。

  代用茶不受“QS”规定限制

  所谓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人们通常所喝的菊花茶、苦丁茶、枸杞子、胖大海等都在此列。省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表示,茶叶自2007年1月1日起,国家质监局规定茶叶产品必须加贴“QS”标志,而代用茶并不受此规定限制。

  代用茶有害物质限量《代用茶卫生要求》是陕西省首部针对代用茶制定的强制性卫生标准,最大的意义在于唤起了人们对于代用茶卫生状况的关注,《要求》对代用茶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和微生物指标作出强制规定,比如,铅、总汞、黄曲霉毒素 B1、六六六总量、敌敌畏等首次成为代用茶的强制检验项目,并规定了详细的限量标准。标准明确规定,代用茶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这三种病菌,大肠杆菌和菌落总数则有严格限量。据悉,该标准3月25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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