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落实“一个机制、两项制度”。全面做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工作,年内及时足额发放牧民补奖资金9993.7万元。加强阶段性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监管工作,按照区域、牧户为单位制定实施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的年度计划,如期落实好生态保护补奖工作。确保春季休牧3083.04万亩,季节性轮牧402万亩草场,采取草场流转、联户经营、股份合作等方式,整合畜牧业资源,实行较高水平的划区轮牧,积极探索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模式。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确保牲畜头数控制在限量养殖范围,全旗牲畜总头数比上年同期减畜2.8万头只。严肃查处乱垦滥挖等破坏草原行为。
二是认真做好2012年沙源治理工程,累计投资2364万元,完成人工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飞播7万亩。同时,完成查干淖尔碱湖生态治理项目种植碱蓬2万亩,累计达到7.8万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