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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副产品市场化的主推手

发布时间:2013-05-16  来源:湖北农业信息网
摘要:湖北: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副产品市场化的主推手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繁荣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农民自助性组织,其目的是让农民抱团闯市场,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发展好了,对于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发家致富可以起到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县人大副主任唐青松在调研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运行情况时,对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作出的精辟总结。

  为了推动和加快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深入全面的了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5月7日至10日,由县人大组织,县经管局参与的调研组对全县40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好、中、差三个层面,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调研。从总体形式来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势头是强劲的,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专业合作社从2007年的2家发展至现在的401家,数量上的膨胀速度较快,而且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不断完善自身功能,强化产品质量,提升市场份额,使其生产的农产品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走出大山,闯进了大市场,截止目前,我县就有益寿果品、容华腐竹、东龙河菜油、马坡明珠茶、官店香茗、寒杉天露等十多项产品进入全国大型超市或连锁店,年产值过亿元,带动农户7000多户,社员比其他非社员农户的收入平均超出30%左右,对我县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以及新农村建设、生态家园建设均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尽管总体形式看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带动能力、示范作用以及产品的市场化程度仍然是参差不齐,要真正使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副产品市场化的主推手,其任重而道远。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难在哪里?

  “三缺”缚手发展难。“每到收购季节,流动资金需求量特别大,可是融资难,进一步扩大生产几乎不可能”,县人大常委、东湖魔芋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洪家玉谈到专业合社发展时忧心忡忡。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是目前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裹足不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问题作出了明文规定,然而,信用问题、偿还主体、偿还能力是金融机构考虑信贷的先决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初期,这些先决条件是很难达标的,因此,全县能够以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几乎屈指可数,大多数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周转全靠自身筹措或民间借贷,特别是在收购季节,现金流动最集中的时段,很多专业合作社因为资金短缺只能望而兴叹。另外,技术、人才问题也是制约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招不到人,留不住人,是我们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一个瓶颈因素”,建始益寿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向绪明深有感触。众所周知,农业是弱势产业,需要先进的管理技术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天灾、病灾、虫灾,需要技术支撑,内部管理、品牌运作、市场开拓,需要人才支撑。这些问题解决不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可谓举步唯坚。

  “定式思维”立足难。一方面,定式思维体现在部分理事长和发起人身上,主要原因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项目选择不准,没有特色,适应不了市场需求,认为只要是本地大多数农民都在生产的普通农作物,就可以联合起来办一个合作社,没有开拓创新意识,没有自己品牌,这样的合作社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组合体,有或者无都是一回事,对农村经济发展起不了任何作用,形同虚设。另一方面,体现在农民身上,由于对专业合作社的宣传指导仅仅停留在理事长和基层干部的层面上,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体系,运行模式以及利益分配机制不了解,所以对合作社的参与热情不高,认为自己产出的东西能够卖出去就行了,品牌不品牌的并不重要,市场好就多种点,不好就少种点,这种定式思维很难打破,导致专业合作社立足难。

  重建轻管“四不像”。“这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只重发展,不重管理,一哄而起,一哄而散,大部分合作社没办像,起不了带动和示范作用”,邺州镇党委书记方明一语道破我县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弊端。近几年,特别是2011年以来,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数量势如破竹,很多专业合作社只挂了牌子,实际上是“空壳”,没运转,有的合作社有产业,有牌子,有办公地点,却没有运行,还有的专业合作社纯粹就是一个体户,理事会成员全部是自家人,社员一个也没有。这样突击发展起来的,百分之六十以上都是“空挂户”,成了“四不像”。

  难题如何破解?

  “人”问题。“定期对基层干部队伍、合作社理事长、农民进行专业合作社知识培训,同时,支持、鼓励有专业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领办合作社,这可能是解决合作社发展人才缺乏的有效途经”,三里乡党委书记张华对解决合作社发展“人”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从合作社的组织领导者,到社员再到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包括组织机构、运转模式以及内部核算机制,真正能够完全了解并熟练运作的可谓寥寥无几,绝大多数都是一知半解,少数几家县级以上示范社,其理事长和组成人员都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同时真正按专业合作社法的规范要求运作,从小到大,逐步成长起来的,这充分说明,专业知识人才、管理人才的培养以及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普及是当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

  “钱”的问题。“推广公司+合作社+大户+社员的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公司的资金后盾,同时依靠种养大户和分散社员的支撑,可以有效解决合作社运转资金的问题”,邺州镇党委书记方明在合作社“钱”的问题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素,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该镇通过鼓励有实力的公司到农村领办专业合作社,并在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同时,对确实能提高农民收入,有特色的合作社,镇政府还拿出一部分奖励资金,直接奖励到领办合作社的公司,这样,既增强了公司到农村领办合作社的信心,同时,有效的解决了依靠自身组建合作社资金难的问题,这是一种途经。另外,还有不少代表提出,能否将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项目,重点针对返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这点应该也可以做一些偿试。

  “政策”问题。自2007年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但是项目申报周期长,资金量少,至2012年底,建始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到位的不到200万元,对于方兴未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基本上是杯水车薪。“政府的扶持资金本身就不多,就更不能‘撒胡椒面’,要有针对性把那些有特色,产品市场前景好,真正能带动农民致富的专业合作社扶持起来”,县人大代表米绪东在谈到国家扶持政策时提议。一个新兴产业的发展,依靠农民自身组建起来的合作社,其初期的“造血功能”本身就弱,很多有特色,有市场,有前景的产业就可能因为各种因素的制约而“自生自灭”,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基础设施、种子种苗、市场运作、品牌培育、产品收购等,都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支持,那么,政府在考虑扶持政策时,除了把示范社作为重要考核条件外,要更多的把资金用在“培育”上,对新兴特色产业、带动能力强、农民增收明显的行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同时,更多的鼓励同行业、同一产品跨区域组建合作联社,扶持培育大产业、大品牌,这样,政府的扶持资金才能真正起到“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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