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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市新农合为农民健康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3-05-22  来源: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摘要:黑龙江鸡西市新农合为农民健康保驾护航

  鸡西市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入手,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受益水平。今年1―3月份,全市共为34万人次参合农民报销,补助各类医药费用4849万元,较去年同期支出增加近1200万元,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有效缓解了农民医疗负担。

  日前,来到鸡西市滴道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见到村民张玉香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单据.在这上面有一项是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报销费用50元,她也是滴道区首个领取院前急救补偿的村民。张玉香是兰岭乡兰岭村村民,在干农活时造成手腕骨折。家人拨打120,把她送到矿总院急救。经过一个多月的救治,今年1月,张玉香治愈回到家中。今天,她的儿子来给她领取报销款。

  据了解,鸡西市不断完善新农合报销政策,从今年开始,将参合农民在市急救中心急救过程中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报销标准为每例患者每次50元。同时,还将在村级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在兰岭乡新立村卫生所时,村医孙选正在为村民吕振保做针灸。吕振保患有关节炎多年,每次发病都疼痛难忍。这次,他到村卫生所做针灸,每次花费15元,新农合报销13元,每天花2元钱就能得到较好的医治。

  据滴道区新农合办公室主任郑立德介绍:今年我们将针灸、按摩等中医适宜技术,纳入村级医疗机构的补偿范围,按90%报销。马上我们还将在区级和乡级医疗机构开展这项补偿工作。

  鸡西市从2005年启动新农合制度,通过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参合率由72%发展到99.9%,全市参合人数达到53.27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今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3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28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70元。2013年,门诊报销家庭账户金额由20元提高到40元,将胃癌、肺癌等重大疾病纳入到重病报销范围,使报销品种由8种提高到20种;将住院报销封顶由去年的7万元提高到8万元。通过政策的优化调整,使百姓在新农合受益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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