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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出台政策性水稻和渔业保险方案

发布时间:2013-05-31  来源:珠海特区报
摘要:广东珠海市出台政策性水稻和渔业保险方案

  《珠海市政策性水稻保险业务实施方案》、《珠海市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日前出台。其中,水稻种植的保险费为每造每亩20元,全部由各级政府承担;渔民每人每年的保险费分别为500元和400元,政府财政给予补贴35%。

  5月29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财政局和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已于日前联合出台了《珠海市政策性水稻保险业务实施方案》(下称《水稻保险方案》)和《珠海市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下称《渔业保险方案》),政府对保费给予一定补贴,参保的水稻种植户和渔民若因自然灾害造成农田、渔船或人身损失等,将可获得相应赔偿。

  据了解,5月22日的大暴雨使得珠海市斗门区7871亩水稻田、14264亩蔬菜和19635亩其他农作物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水浸,并且还有6740亩鱼塘、虾塘出现过水现象,使许多种植户、养殖户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因此,为遭受天灾的水稻和渔业提供保险业务保障成为当务之急。

  水稻保险费可获全额补贴

  记者从《水稻保险方案》中看到,水稻种植保险期从投保的水稻秧苗插齐或者移栽成活后起,至水稻收割时止。在保险期间,种植的水稻如果遭受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都可获得相应赔偿,全省统一保险金额为每造每亩400元。

  负责承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斗门支公司副经理陈俊宇表示,水稻种植的保险费为每造每亩20元,保险费全部由各级政府承担,中央财政补贴7元,市财政补贴7元,区财政补贴6元。

  陈俊宇表示,《水稻保险方案》最快将于今年6月3日全面实施,由各村统计好村里的水稻田亩数,然后上报到各镇,再由各镇汇总后递交给斗门区农业局进行核实,之后分别报给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斗门区财政局以及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负责最后的审核并出保单。

  渔民渔船保险费可各获35%补贴

  而在另一份《渔业保险方案》中记者看到,凡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全市范围内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民,均可参加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凡20马力以上、证件齐全有效且具备适航条件的、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经营的机动渔船,均可申请投保参加渔船保险。

  在政府补贴方面,《渔业保险方案》规定海洋渔民每人每年的保险费为500元,内陆渔民每人每年为400元,而渔船则按照不同船龄支付相应保险费。政府对渔民人身意外保险和渔船财产保险均给予35%的财政补贴,其中珠海市财政补贴30%,所在区财政补贴5%,每艘渔船财政补贴上限为5000元,其余部分由雇主或渔民自行承担。

  该方案注明,渔民若遭遇船舶触礁、搁浅、碰撞、沉没、风灾、雷击、海啸等意外事故,造成意外伤害,可获得相应赔偿,保险金额为每人10万元。渔船若遭遇上述意外事故,以及航行和作业中全船失踪6个月以上,可获得相应赔偿,保险金额按照渔船实际价值的60%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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