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数以亿计的农民工成为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主力军,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总体而言,城镇化内涵质量不高,影响到了农民工就业。
1.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实际有效城镇化率低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城镇化与工业化几乎是同步的。同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25年左右,且工业化仓促、时间紧迫。据中国社科院学者研究,我国实际有效城镇化率只有30%左右,因为现有城镇人口中,有近2亿农民工只是城镇的“候鸟”。据统计,我国有14个省市GDP突破了万亿,我国正进入工业化中期后半阶段,而世界上工业化中期后半阶段的国家(即人均收入步入3000美元门槛的国家)当时平均城镇化率是55%,按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计算,我国城镇化落后工业化25年左右。同时,由于我国城市流动人口和农民工量大、质弱、价廉的特点,我国工业化表现为一种低价工业化,即工资水平和非工资性成本低。这虽在一定时期成为中国制造业竞争优势的源泉,但造成了农民工劳动力市场谈判能力低、创新能力不够,城镇缺乏竞争力等消极影响。
2.大中小城市以及城镇化发展具有无序性
我国城镇化很大程度上是由乡城人口迁移推动的,而人口迁移的自发性,导致城镇发展呈现无序性。当前70%的农民工集中在东南沿海和大中城市,使大城市超负荷运转,“大城市病”日益显著。一些大城市布局结构不合理、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扩大城市规模,没有充分考虑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出超越发展阶段的人口、经济、城区面积等硬性指标,出现了盲目性和无序发展倾向。另外一些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城市功能区过于集中在中心城区,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口膨胀、水资源短缺、交通拥挤和环境恶化等“城市病”。而一些中小城市基础设施落后、规模支柱产业和公共服务缺乏,导致人们就业难、就医难、上学难,等等,城市没有更多吸引力,有城无市、无人。此外,城镇化发展“点”、“面”并未能有效结合,大城市往往只能“鹤立鸡群”,造成结构失衡,城镇化具有无序性。
3.城镇化粗放型发展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虽取得了巨大发展,但总体质量不高,不彻底,尚属粗放型发展。一是城镇发展速度与农民工市民化不协调。我国城镇新增人口数虽在上千万甚至上亿,但其中绝大多数并没有真正转为城市居民。现在每四个城镇人口中,就有一个是流动人口,离开农村、在城镇居住了六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大约有1.61亿,这些庞大的群体虽被统计为城镇人口,但并没有完全享受到城镇的各种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二是城镇化建设过度依赖土地扩张,土地利用比较粗放,城镇化对土地消耗代价偏大,北方城市普遍面临资源性缺水挑战;同时,城镇发展建筑物耗材耗能多,浪费较严重。三是一些地方不顾资源环境约束,片面追求城镇规模和发展速度,加剧了水土矛盾和环境恶化。
4.城市生活高价化
在中国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下,我国城市生活趋向高价化。据估算,每进入城市1个人,需要“个人支付成本”1.45万元/人,“公共支付成本”1.05万元/人,每转变一个农民工成为城市居民,平均需支付的社会总成本为2.5万元/人。此外,高额的房价、窗体顶端窗体底端医疗费和子女教育费用使农民工生活方式的城市化代价很高。这造成了农民工工资水平和非工资性成本的低价化与城市生活高成本的矛盾,阻碍了农民工的就业选择及城市融合。
四、实现城镇化内涵式发展,促进农民工本土化就业
城镇化和农民工,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要有效解决农民工本土化就业问题,就必须解决城镇化存在的问题。因此,实现城镇化内涵式发展,提高城镇质量效益,能够较好地解决农民工本本土化就业问题。
1.提高城镇质量效率,实现城镇化内涵式发展
近几年来,我国城镇发展速度比较快,但质量效率不高,城镇建设资源浪费多,代价高;建成的城镇结构不合理,运营效率低,降低了城镇工商业竞争力和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因此,未来城镇建设要注重质量效率的内涵式发展,改革地产制度,落实农民土地产权;改革财政体制,改变层级制城市结构;重新界定政府职能,在市场趋势指引下因势利导,做好城市规划;研究世界各国城市化经验教训,提高城市化科学认识水平;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优化城镇产业结构;以人为核心,改善城镇公共服务,增加就业机会,增加人民幸福指数。
2.加快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内涵式发展
以现代农业为基础推动城镇化,带动就业增长。加大科技投入、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促进农业生产组织化、产业化和规模化进程,实现农业就业人口科学有序转移。以新型工业化驱动城镇化,促进就业增长。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新型工业化,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学选择高新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协同推动大中小及微型企业协调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增长。以现代服务业促进城镇化,扩大就业增长。有机衔接城镇化和现代服务业,加强政策支持,深化服务业结构调整,吸引社会资本,培育和发展金融服务业和生产服务业,建立服务业产业集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发展中小及微型现代服务业企业,提高服务业产业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拓宽现代服务业就业领域,扩大就业增长。同时,以积极的城镇化政策,促进就业创造。加快城市群、城市密集带建设,规模化有序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把培育城镇承载能力、城镇创造就业能力与农民工融入城镇结合起来,完善社会保障、失业救济等制度,提高城镇对农民工的接纳能力,扩大城镇消费需求。
3.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城镇化内涵式发展
按照公平原则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把保障农民发展权放在首位,尊重农民选择权;强化农民谈判主体地位,利益兼顾,使农民及更多社会群体参与和分享城镇发展红利。防止把城乡一体化当作圈地、剥夺农民的工具;加快产业布局调整,推进劳动密集型产业、涉农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从城市向农村转移,加快城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强化城乡产业协作和联系,鼓励城市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进入农村;按照公平原则配置公共资源,均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制度对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