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为加快畜牧养殖业扩量、提质、增效,转变生产发展方式,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彭阳县肉牛(羊)及特种养殖园(场)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了发展畜牧业“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扶持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经纪能人、农民联户创建养殖园(场),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处理无害化的“五化”要求,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园区化养殖。 对新建肉牛(肉羊)养殖规模在100头(500只)、200头(1000只)、300头(1500只)标准者,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4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对新建梅花鹿(黑山羊、银狐、珍珠鸡)养殖规模达100只(250只、500只、2500只)、200只(500只、1000只、5000只)、300只(750只、1500只、7500只)标准者,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4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对生猪养殖,按照“择优扶持、辐射带动”的原则和集群化、规模化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核心户为中心,每户核心户养殖规模至少达300头以上,且带动辐射户至少5户,每户养殖规模至少达100头以上,给予核心户按300头、500头、1000头养殖规模标准分别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给予辐射户按100头,200头养殖规模标准分别奖励5万元、8万元,对核心户辐射带动超过5户,每增加1户,给予核心户追加奖励1万元。
目前,全县通过各种形式建园区,发展规模养殖形势看好,养殖户积极性高涨。已开工新建100头以上肉牛养殖园区8个,500只以上肉羊养殖园区30个,梅花鹿、银狐、珍珠鸡等特种养殖园区6个,核心户带辐射户生猪养殖区5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