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千家万户小生产对接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纽带,近年来四川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尤其是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总数从4427 个一跃至2012年的27241个,6年增长6倍。总量不断刷新的同时,质量的参差不齐,重发展轻规范等问题也逐渐凸显。为支持引导合作社依法规范发 展,6月14日起,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奔赴自贡、德阳等6市开展农民专合社法律法规执法检查。7月24日,执法检查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数据和事实都表明,四川农民专合社的发展到了亟待依法规范发展的关键时期。
发展现状>>>
全国排名跌至11位总体发展水平不高
1个月前,安县金花蔬菜专合社被命名为四川省第五批省级示范社。7月20日,难掩自豪的理事长薛兴全告诉记者,去年金花蔬菜合作社实现利润 94.5万元,300余户社员除土地入股保底分红外,还挣回工资153万元,比非社员人均多增收37%,规范发展带来的“洼地效应”不断凸显。
记者了解到,去年全省有合作社27241个,平均每个乡镇5个,入社成员224万户,带动农户475万户,入社成员和带动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 34.5%。同时,全省合作社总共销售农产品286亿元,2109个农产品通过了“三品一标”认证,2742个注册了商标,实现可盈余分配30.2亿元, 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助农增收作用明显。
然而,即使发展如此之快,四川仍被甩在后面,而且井喷式发展的背后必然是“体弱多病”的隐忧。本世纪初,我省合作社的总量曾是全国第一,但去年 已下滑到第11位,仅为山东省的38.7%。省内仅成都、资阳、南充、绵阳、宜宾5市就占全省合作社总数的43.5%,有的市州才刚起步,质量更是堪忧。 省政府副秘书长赵学谦表示:“我省合作社建设总体上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经济实力不强,发展水平不高,合作层次较低,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同时,单个规模普 遍较小,能直接从事加工、储运、物流的合作社数量较少,组织化程度低,据对55个合作社抽样调查,入社成员100户以上的合作社只有25个。”。
以林业为例,全省集体林地达1.64亿亩,林业合作社有1987个,但经营面积仅862万亩;而全省以畜牧业为主的合作社有8778家,其中较 松散的协会型合作社就占到45%。“可见质量没能同步增长,合作社并未得到广大农民的认可。”省畜牧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亟需规范发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合作社健康成长的前提就是依法规范建设。省农业厅农经总站副站长杨雪山指出,目前我省农民专合社规范程度不高,就在于从合作社自身建设到指导再到政府扶持,都没有依法规范有效贯彻执行。而这正是此次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问题点击>>>
仅有1/3较为规范内部运行机制问题多
在我省不少地方有句顺口溜:办公一张桌子、社员一个家搭子、生产经营一个场子、发展一张嘴皮子、合作社只有一个牌子。这成为合作社不规范的生动写照。
泸州江阳区某村一位水稻示范户介绍,去年村上成立了一个水稻种植专合社,牌子挂在村委会。“成立时开过一次会,但后来再也没动静了。”他苦笑, 成立后便名存实亡。这种被掺水的“空壳社”并不鲜见。“按规定只要拿5个以上户口本就能到工商部门注册,出资额度随便说,反正不会严格验资。”该示范户表 示。
而不少人更是借机套取国家补贴和项目。江油一位乡镇畜牧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养猪大户摇身变成合作社,其实还是家庭作坊,然后靠套牌再去骗 圏舍补贴、项目支持、税收优惠。巴中市巴州区工商局调查也发现,全区70%合作社属 “能人带领型”,入社成员只挂名收取土地租金,或打零工拿劳务费,并未参与日常管理及分配,合作社实则还是个体户、独资企业。
即使不空、不假,内部管理运行依然漏洞多多。在省农业厅厅长任永昌看来,“一股独大”是个较普遍且令人头疼的现象。个别龙头企业、村社干部牵头 组建的合作社,民主管理差。“出于利益目的,甚至龙头企业操控合作社,因为利益关系复杂,很难规范。”任永昌说。而另一个突出问题是盈余分配不合理。《合 作社法》规定,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但大多数合作社完全按股分红,话语权在大户、公司等大股东手上,普通 成员不能获得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利润。”杨雪山指出。
组织结构不完善、盈余分配不合理、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流于形式……这些问题在我省大部分合作社中普遍存在。55个合作社抽样 调查结果显示,17个未成立社员大会,11个没有理事会,11个没有监事会,7个没用章程和相关制度,13个没用建立成员账户,18个没有进行盈余分配。
“目前相对比较规范的仅占总量的1/3。”杨雪山指出,行政下指标、定任务造成的 “空壳”、“挂牌”社也约占1/3,另外1/3就是一些公司为获项目支持而主导运营的合作社。
指导体系尚未健全政策扶持未有效执行
7月22日,双流县永安镇经发办副主任付加林给几家专合社负责人打电话,叮嘱永安红提葡萄节开幕之即尤其要注意食品安全问题。付加林所在这个岗 位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指导32家专合社。但是,像这样专门指导的岗位非常之少。没有把发展扶持合作社摆在应有的位置,正是我省贯彻《合作社法》过程中面 临的一大难题。
“全省乡镇辅导员队伍缺失,指导体系不健全。”任永昌介绍,特别是乡镇农经机构撤并后,不少乡镇无岗位、无专门人员承担合作社指导服务工作,导 致法律宣传、政策指导、规范建设不到位。而扶持政策贯彻落实不给力,更是屡屡被提及的老问题。尽管从国家到省上各种政策先后出台、大会小会反复重申,但贯 彻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所以,虽然罗江县多部门联合出台了 《农村专业合作社信贷支持管理办法》,但该县万家福养兔专合社年产值900多万元,融资依然无门。“每年集中购进饲料急需资金时,我们会不惜支付高利息去 借高利贷来解燃眉之急。”理事长欧君表示,原因在于专合社的资产风险高,很难被纳入抵押物范围。
不光是万家福合作社,记者了解到,全省55个合作社抽样调查表明,仅有2个合作社获得信贷6万元,合作社担保难、贷款难问题突出。省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秘书长曾省权指出,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总量不大、扶持面不宽,大部分省级示范社尚无机会获得扶持。在农业农村经济建设项目、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农 业保险和基建用地方面的扶持政策,在部分地方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记者了解到,抽样调查的55个合作社中,仅有14个获得各级财政扶持资金507万元,最高的277万元,最少的仅2万元。在水产合作社方面,省 财政去年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但只能用于6个社的建设,而全省水产合作社高达1081个。此外,合作社普遍反映,税收优惠政策在一些地方未得到落实, 加工、包储、生产用房等基建用地指标难于解决。
解决之道>>>
依法规范发展强化政策落实
“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赵学谦指出。
针对管理乱象,省畜牧局建议,首先在设立和登记上严格把关,要明确规定入社成员必须出资,工商部门必须验资。同时,为确保农民专合社 “弱者联合”的本质属性,有必要对法人入社的出资有一定比例限制,或像台湾农会那样,规定企业法人大股东加入农会只有选举权没有被选举权,以有效避免少数 人操纵合作社。此外,为保证重大决策不为外部操控,应进一步明确社员大会和理事会的权力边界,严格禁止理事会代行社员大会职权。监督制度构建进一步向普通 农户倾斜,比如立法应明确规定监事会成员由社员大户民主选举产生,而不能由理事会或理事长提名,监事会还应限制大户、能人和龙头企业等代表比例。
省财政厅今年也出台完善扶持政策,规定申报项目的合作社农民成员出资入股比例不低于60%,出资入股农民成员数不低于30户,并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按照成员数平均量化到各成员账户,以防止财政资金流向虚假合作社。
示范引领也是一种有效途径。杨雪山介绍,2009年,我省率先全国启动示范社建设行动,并建立淘汰机制。5年来,共培育全国示范社27个、省级示范社830个,正是这些示范社不断成为引领规范发展的榜样。
曾省权同时也指出,要加快建立合作社辅导服务机构,或依托农经部门加挂辅导服务机构牌子,构建市县乡三级辅导员队伍。同时,地方政府要逐年增加 扶持资金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独立申报和自主实施涉农项目。税务部门要完善税收优惠实施细则,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开发新型信贷品种,扩大抵押物范围。要 组建合作社融资担保公司,选择具备条件的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试点。保险机构要开发保险品种,增强抗风险能力。
“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最终通过提质增效,让合作社真正成为蜀乡农民之家和坚强的靠山。”杨雪山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