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21日,由县发改委牵头,会同财政局、审计局、纪检局等单位对我县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分为外业组和内业组,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项目验收组采取听汇报、查看内业资料和实地检查的方法,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对内业资料查看、财务审查和外业检查,验收组综合评价分析认为由盐池县农牧局农村能源工作站组织实施的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任务完成良好,资料完整,管理规范,总体上达到立项的目的和要求,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盐池县2011年农村能源项目总投资313.99万元,建设节柴灶875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1620台。通过农村能源项目的实施,退耕还林(草)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改善了退耕户的生活环境,改变了退耕户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为促进农民家居温暖清洁化,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条件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