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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肥城“1+1”模式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3-08-20  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摘要:为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肥城市按照“种菜栽树上项目”发展思路,坚持因村制宜,发挥优势,积极整合村级资源,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城郊村、平原村、山区村分别探索建立了“1+1”发展模式,有效地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资源+商气”,将城郊村建设成“项目区”

  为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肥城市按照“种菜栽树上项目”发展思路,坚持因村制宜,发挥优势,积极整合村级资源,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城郊村、平原村、山区村分别探索建立了“1+1”发展模式,有效地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资源+商气”,将城郊村建设成“项目区”。利用城郊村靠近城区,信息量大、区位优越的资源优势以及城区带来的巨大商机,组建服务实体,投资现代物流等三产服务业。依法利用非农用地规划建设项目区,合理布局规划,全面整合资源,编制招商手册,由村党组织组建“招商小组”,实行外出招商、推介招商,把好的企业、项目引进来。科学规划建设商业街,由村集体竞价出让或出租,打造成集体受益的“黄金地段”。通过村集体投资、农民入股和招商引资等多种途径发展农家乐、休闲生态园,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支部+协会”,将平原村打造成“绿菜园”。在平原村加大有机蔬菜种植力度,积极发展苗木种植,形成“一村一品”。按照“支部+协会”的发展模式,采取党支部创办、领办等方式,成立专业协会(合作社),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理事长,吸收支部成员及党员群众代表担任理事,实行支部成员和协会负责人交叉任职。村党支部通过协调各方关系,积极帮助协会解决资金、技术等问题,并提供政策、信息及办理证照等方面服务。在党支部领导、指导下,实行协会自主经营和管理。村集体以货币、实物、服务管理等出资,按章程规定或者协会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目前,肥城市已成立村级协会124个,其中支部创办28个、领办96个,带动76个平原村发展成了有机蔬菜专业村,26个苗木生产专业村,平均实现村集体增收5万余元。

  “龙头+基地”,将山区村装扮成“花果山”。在山区村重点推广以核桃、大樱桃为主的“两桃”种植,依托特色产业挂靠农产品加工、出口龙头企业,当好原料基地和第一车间。组织山区村党支部书记到市内外先进村参观学习,开阔眼界,理清路子。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设立专门跟踪服务队,为企业做好土地协调、手续办理、配套设施调配等服务;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村企交流力度,借鉴企业先进经营理念,科学运作山区开发;加大对现有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促其扩大规模,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村集体通过提供组织管理、技术推广、统一收购等服务获得龙头企业支付的服务费,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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