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实现了 “瘦肉精”检测与产地检疫同步实施制度、猪、牛、羊屠宰厂(点)“瘦肉精”自检制度、“瘦肉精”检测与屠宰检疫同步制度;强化“瘦肉精”抽检和监督执法工作,全市监督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共检查饲养场(户)800余家、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200余个、畜禽定点屠宰企业60家、饲料生产企业150余家,监督抽检猪尿样1800余个、牛尿样800余个、羊尿样500余个。
全市未发现沙丁胺醇等“瘦肉精”违法案件。
全市实现了 “瘦肉精”检测与产地检疫同步实施制度、猪、牛、羊屠宰厂(点)“瘦肉精”自检制度、“瘦肉精”检测与屠宰检疫同步制度;强化“瘦肉精”抽检和监督执法工作,全市监督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共检查饲养场(户)800余家、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200余个、畜禽定点屠宰企业60家、饲料生产企业150余家,监督抽检猪尿样1800余个、牛尿样800余个、羊尿样500余个。
全市未发现沙丁胺醇等“瘦肉精”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