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山多耕地少、后备资源匮乏、人均耕地不足0.8亩的县情,绥宁县突出耕地保护主题,长期坚守全县43万亩耕地红线不动摇。
该县实行县、乡、村、组四级责任签状。该县成立督查组,对县、乡、村、组四级落实责任情况每年度进行不少于2次的专项督查,同时,邀请了210余名村组干部兼任耕地保护监督员,监督各级耕地保护责任义务履行情况。该县把省道等重要公路沿线的农田以承包户为单元编号登记造册,绘制农田现状图,农田承包户签订《耕地保护承诺书》,作出不改变耕地农业用途和不违法建房的承诺,共登记保护农田931块,面积628.8亩,签订承诺书796份。
为解决好当前国土资源部门执法难、制止难的问题,该县建立了司法提前介入新机制,在对违法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之日起,发现违法当事人继续违法施工的,由法院对违法现场进行查封,并以训诫、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保障查封的权威性和震慑力。目前,县法院查封和制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13起,目前没有一起再继续施工,其中有3起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了耕地现状。
该县全面推进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历史遗留与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调查工作,狠抓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基本农田27.88万亩,设立永久基本农田界桩600余个和永久性基本农田标志牌22块,并投资2300余万建成高标准农田2.4万亩,有效改善了基本农田的耕作条件,提高了产出效益。
截至目前,该县累计投入资金7380余万元,实施土地开发整治项目30余个,建设规模3.55万亩,新增耕地4786.8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