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清洁,高唐县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扎实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高唐县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财政局、发展计划局、畜牧水产局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协调等项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与项目乡镇、项目乡镇与项目实施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
二是抓好技术培训,强化技术指导。为了做好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方位指导,确保项目建设技术服务到位,经研究确定成立由该县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项目实施指导小组。同时聘请市农委专家作为常年技术顾问,对大型沼气工程、秸秆生产有机肥综合利用、生态农业循环基地、太阳能综合利用等相关技术进行指导。相关镇农业技术站长及成员和相关的技术服务协会、合作社、沼气技术服务网点人员具体分工包村进行技术服务。确保技术服务到位,项目建设质量做优,效益充分发挥,农民收入增加,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三是多方筹措资金,发挥扶持资金的效益。建设过程中,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扶持,建立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建设。农业及相关部门在安排项目时,优先安排相关项目,支持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建设。在资金使用上,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和根据工程进度先实施后付款,激励项目主体单位加快实施进度。设立项目专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到位,发挥效益。
四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不断加快现有技术的集成推广,把一些较为成熟的技术组合到一起,最大限度地发挥集成效益,不断推动示范项目向深度发展。同时,做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消化和创新,不断提升技术档次,提高生态农业与新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技术支撑能力。
五是严格检查督导,确保建设质量。针对各个项目的要求,我们分别制定了严格的项目检查监督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对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实行专人蹲守全程监督,确保建设质量不打折,在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对完成项目好的建设单位,县进行通报表扬;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