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动以蔗糖企业为主体的蔗糖一体化经营。一是推动农机服务公司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非制糖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糖料蔗专业农机服务公司,与制糖企业、种植大户和蔗农签订作业服务合同,开展农机作业特别是联合收获服务。二是推动蔗糖企业开展一体化经营。鼓励制糖企业承包蔗地,或蔗农以蔗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蔗糖企业,制糖企业开展规模连片种植;鼓励糖料蔗种植公司、种植大户与蔗糖企业签订协议,开展一体化经营。
(三)大力推动土地整治和规模经营。一是尽快开展蔗地确权,为蔗地整治、小块并大块、机耕道路建设、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为机械化高效率生产创造基础条件。二是推动土地流转,推动蔗地承包经营权向制糖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公司流转。三是加快蔗地整治步伐,国土部门优先将适于农业机械作业的蔗地纳入土地整治范围,按照农机作业需要开展蔗地整治。
(四)千方百计突破糖料蔗机收瓶颈。一是对糖料蔗联合收获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作业补贴。建议省级财政增加投入,连续补贴3年,切段式每吨补贴30元,整杆式每亩补贴150元。二是探讨对尚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甘蔗联合收获机实行“先使用后补贴”。
(五)着力解决农机农艺融合等关键性问题。农机农艺融合是推进糖料蔗生产机械化的前提和基础。应当尽快根据机械化作业要求开展蔗地与机耕道路建设、机库建设和节水灌溉、微滴灌设施设备铺设,制订、实施蔗地机械化作业规范和机收原料蔗除杂标准,总结、发布适于糖料蔗发展的农机化技术线路,为加快糖料蔗机械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多方筹资解决投入保障。一是力争国家扶持。国家在建设糖料蔗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对糖料蔗机种机收和深耕深松给予作业补贴、扩大蔗地土地治理和节水灌溉建设规模、选育适于机械化作业的糖料蔗品种等方面,对广西给予倾斜支持。二是探索建立自治区糖料蔗生产机具购置专项资金。从2013年起到2020年,广西区内蔗糖企业每销售1吨蔗糖上缴20元,自治区财政每年按照1∶1配套投入,专项用于扶持蔗糖企业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甘蔗联合收获机。三是出台扶持政策措施。抓紧研究、构建购置大中型糖料蔗生产机具信贷支持体系,引导蔗糖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资购置糖料蔗机械。
(七)大力开展糖料蔗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重点实施“421”计划,在广西全区35个优势主产县(市、区)按年产糖量分三个层次建立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共计500万亩,辐射带动区域超1000万亩。在糖料蔗主产市和农垦、监狱管理系统各建立一个万亩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糖料蔗主产县(市、区)各建立一个千亩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片。
(八)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对糖料蔗机械化的宣传力度,让蔗农、蔗糖企业统一认识,积极使用先进适用机具开展糖料蔗生产。二是对糖料蔗机具操作手和维修工进行免费培训。三是发动、引导糖料蔗机具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到第一线开展维护、维修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