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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下发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发布时间:2013-09-27  来源:四川日报
摘要: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2013年9月18日至2014年1月31日 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5元。若市场价低于此价,即可按相关程序启动预案 9月25日,《四川省2013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通过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分

  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2013年9月18日至2014年1月31日

  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5元。若市场价低于此价,即可按相关程序启动预案

  9月25日,《四川省2013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通过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分行会签并联合下发。

  根据《预案》,我省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至2014年1月31日。在此期间,当中籼稻市场价格低于每市斤1.35元时,由中储粮成都分公司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农业厅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等有关部门,及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报中储粮总公司批准在相关区域内启动预案。

  此外,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5元,即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中籼稻为今年生产的符合质量标准新产稻谷,即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整精米率44%~47%。《预案》指出,做好稻谷最低价收购工作,确保种粮农民增产增收,保证粮食安全的需要,也是各级地方政府共同的责任。今年我省秋粮喜获丰收,但稻谷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市场价格普遍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种粮农民利益受到影响。因此,今年我省中籼稻最低价收购范围广、数量大、任务重。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预案启动的准备工作,合理布局收购网点、多措并举扩大仓容,准备收储能力。同时密切关注稻谷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启动预案。在预案启动后,在中储粮直属企业无收储库点或仓容不足的地区,各地要积极组织企业入市收购,保证农民售粮需要。有储备粮轮换任务的企业要抓紧入市收购,确保轮换任务的完成。

  同时,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在预案执行期间,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收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范收储行为,维护正常粮食收购秩序,防止“打白条”、违反质价政策等问题出现。农发行要保证收购贷款资金及时足额供应,加强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防止购粮款被挤占挪用。

  同步播报

  239家中籼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企业确定

  日前,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省粮食局、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共同审核确定执行四川省2013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委托收储的239家企业、360个收购库点。

  中储粮有关负责人表示,收购过程中将确保不限收、不拒收、不停收的“三不”原则。其中,不拒收的前提是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粮食不拒收,不停收的前提是在最低收购价政策实施期间。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