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获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5万元。
2013年以来,全县农业生产频繁遭受病虫、干旱、洪涝等灾害袭击,农业增产增收面临严峻挑战。以此,南漳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帮助群众抗灾救灾、防病抗虫、组织农户开展改种补种、虫口夺粮等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级申请生产救灾资金。
9月30日,省农业厅下发《关于拨付2013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鄂农计发〔2013〕68号),拨付我省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5万元。其中,中晚稻重大病虫防控资金20万元,农业抗旱改种补种资金35万元。
下一步,这笔资金将以补助的形式发放给全县受灾群众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地膜等生产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