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的土地经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如何破解这一突出问题?近几年,通化市将农村土地流转、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等工作纳入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着力整合全市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三增”目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为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保障。作为国家试点的通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开展得扎实有序,石湖镇、大安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外业实测工作已结束,并初步形成草图,现正在进行地块信息核实;兴林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外业实测已全部完成,现进行内业制图。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查清了农户承包地的底数,完善了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减少了农村土地纠纷,健全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实现了承包地块、土地四至、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的“五到户”,为实现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条件。
——农村土地流转有序开展助推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通化市现有耕地468万亩,农户总数35.6万,农业人口109.74万人,农户平均耕地13.1亩,农民人均耕地4.3亩。其中,家庭承包面积298.3万亩,家庭承包经营农户26.8万户。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12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7.6%,比2012年增加34万亩;其中,农户家庭承包地流转总面积达116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39%,比2012年增加29万亩。全市78个乡镇全部建立起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投入185万元资金用于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购置电脑、触摸屏等设备354件,为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提供了硬件保障。仅上半年,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就对外发布土地流转信息2180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发展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通过加强领导,规范引导,高效服务,使全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呈现出合作形式多样化、合作领域多元化、合作规模扩大化的发展态势。2010年,通化市出台的《关于扶持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从资金扶持、税收政策、用地用电、人才科技等方面制定了扶持发展的优惠政策。截至今年9月末,全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706个,比2012年新增741个,现有联合社6个;成员出资额67.3亿元;成员5万人,其中,农民4.85万人;带动农户11.3万户。全市省级示范社135个,获扶持资金2062万元。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到农民合作社22万亩,占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的17%。另一方面,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223户,耕种土地17.4万亩,其中流转土地16万亩,占全市流转面积的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