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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农机社会化服务情况调查

发布时间:2013-10-30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摘要:通化市现有农业机械化从业人员86303人。管理服务机构96个,管理及服务人员716人。其中,市级农机管理服务机构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市农机管理站、市农机校、市农机监理站4个单位93人。县(市、区)农机管理服务机构25个,包括单设农机局2个(梅河口市、辉南县),农机

  通化市现有农业机械化从业人员86303人。管理服务机构96个,管理及服务人员716人。其中,市级农机管理服务机构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市农机管理站、市农机校、市农机监理站4个单位93人。县(市、区)农机管理服务机构25个,包括单设农机局2个(梅河口市、辉南县),农机管理总站7个,农机监理站6个,农机推广站6个,农机学校4个,县以上从事农机工作人员227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65个,从业人员394人。农机户79247户,农机驾驶员66268人。

  一、通化市农机社会化服务现状

  农机合作社359个,成员3316人,固定资产18000万元,拥有拖拉机13000台,机械总动力19万千瓦,其中,50马力以上拖拉机1700台,承担机械作业面积200万亩,全年总收入40000万元,实现利润1900万元。农机经销机构6个,15人。经销点254个,710人。农机维修网点485个,从业人员1038人;农机供油站28个,从业人员109人;农机中介机构1个,从业人员95人。

  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开展预约服务、承包服务、跨区服务以及租赁服务,采取整村承包、“一条龙服务”、代耕代种等服务方式,满足“春耕”、“秋收”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应时之需,推动了农机服务市场化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通化市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国家和省各种惠农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投资发展农机化的热情,通化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农机惠农政策,积极扶持和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通过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开展科技培训、加大信息服务等项措施不断加快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在资金投入上,逐步形成了以国家资金为引导,以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闲散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机制。到2012年底全市在工商局注册的合作社有359个,其中被国家农业部命名的国家级农机示范合作社4个。部分合作社推行“统耕、统种、统防、统治、统管、统收”的“六统”作业模式,为农机服务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是优化了农村的经济和产业结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龙头的农机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承包、作业承包、租赁承包、跨区作业等形式的服务,有效地配置了资源,很好地解决了农机专业化和规模化的问题。二是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业服务不仅增加了农民机手的收入,同时也为农户节省开支,减少损失,提高农产品质量。三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通过农机作业服务和农业机械的大量使用,有效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让更多的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

  四、农机社会化服务面临的发展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化市农机社会化服务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农机服务推广体系不健全。市、县、乡农机管理服务机构缺少人员和必要的服务经费。随着政府机构的精减,通化市的农机管理服务机构逐步合并,人员不断减少,其中,在农机行政管理方面,市级只有一个农机科2人,难以开展有效管理;在农机服务方面,市级4个服务单位因人员不足和无工作经费不能有效开展服务工作。一些县、乡农机管理和服务部门挂靠在其他部门,没有专门的人员,目前全市只有梅河口市辉南县两个农机管理部门相对独立。二是农机合作化发展水平不高。我市地处长白山南部半山区,且土地分散经营不集中,不利于农机规模化作业。三是农机合作组织缺少人才、资金和技术。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缺少资金,大型机械缺少维修人员和能在当地供应的维修配件。

  五、推进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建议

  农业的现代化离不开农机的现代化,农机合作化组织是农机化发展的方向,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农机化发展的保证。为了更好的推进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农机管理服务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农机机构和队伍建设,下大力气解决农机服务急需的人才和资金,特别是在国家和各级政府机构不断改革和精减的关键时期,在农机管理机构和服务队伍建设中要保障必要的农机人才不流失,同时解决必要的服务经费,全面提高农机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此带动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发展。

  二是扶持大型农机合作组织发展。要制订扶持政策扶持农机合作化组织发展,国家和省农机补贴、土地流转、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建设、金融信贷扶持等政策应该向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装备水平,增加科技含量,以发挥其农机组织化发展和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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