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里面的关键点,就是因为我们的流通组织规模太小,规模组织太小的话,它组织农产品的量就不会太大。中国13亿人口需要大量的生产这种消费,那么中间它需要很多流通组织要做的话,环节越多,流通组织越小,最终加价的次数就会越多。比如说白菜主要在山东来生产,那么山东生产下来这些白菜,因为每家农户土地少则几分地,多则几十亩,它都不具备大规模的组织流通的能力,那么它生产出或种植出来的白菜是通过一些中间商,首先从地头收购过来,那么收购过来,如果山东的蔬菜基本上是送到了寿光的批发市场,那么山东的人口不能完全把所有的山东蔬菜都消费掉,要全国去发送,那基本上是从山东寿光的批发市场通过中间商,通过物流商送到北京的新发地市场,通过新发地市场众多的小规模的批发商,零售商,再送到我们的千家万户。
通过这个环节你就可以看出来,虽然我们简单的说是从地头到批发商,再到大批发市场,再到二级批发市场,再到中间的一些,还有一些零散的零售市场,但实际上这里面还包括着众多中小的这些批发商在里面,那么一个白菜可能出来几分钱,那么经过这么多环节,每一层环节只加价10%的话,假设只走了10次的话,那我想最终就已经超过一倍以上的价格。
除了流通组织之外,也是因为我们生产的小规模化。我举个例子,西红柿一般在市场上买大概3块钱,但真正产地里卖的价格只有8毛钱,8毛钱的西红柿通过中间商从产地先运到寿光,或者运到北京的新发地市场,最终大概每斤只加到3毛钱,也就是变到了1块1,但实际上这里面它的利润就1毛钱,2毛钱都是物流的一些成本,包括油费、进场费等等这些。它1块1之后再卖给下一个中间商,比如说一批从山东运过来的西红柿,运过来假设是18000斤,那么实际上由于流通组织小规模化,18000斤不可能被一个经销商全部销掉,那么由一大堆的经销商把18000斤给它消费掉,一般的一个经销商大概也就要五六百斤,那么这五百多斤的西红柿在第二个经销商买走之后,它可能再加一部分价,比如加的很小一部分价,加10%,加20%,比如它卖到1块5,1块6,这还不是最终就能到我们消费者餐桌上,它中间仍然在通过,比如说我们日常见的一些小商小贩,通过三轮车,或者其它一些交通方式在我们的社区里,或者在其他地方进行销售,最终的价格就到了3块钱。
邬越:通过流通组织的规模化减少中间环节最终降低农产品价格
实际上不光是给补贴的问题,其实从国际经验上,比如日本,它对农产品是保护的,在补贴上,特别是在最终的价格上。其实我们中央政府这几年确实做了很多的努力,包括进场费的减免,包括用地,比如说我们批发市场在用地性质上,它可能价格更低廉一些,通过很多政策为了能够把价格降下来保证民生,政府确实做了很多的努力,但这只是一部分,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光把眼光集中在中间环节上,其实更多的应该从消费者身上,能不能做新的尝试。比如说对于蔬菜价格上,能不能在价格上给予一些补贴,特别是一些价格高昂的时候,政府能不能出一些政策的保护措施,或者在农产品的种植上给一些补贴,从源头上先把价格降下来,这是第一。
第二,更多的要在流通组织上建设上,因为我们国家过去这种小生产的规模,特别是农产品都是小生产,如果流通还仍然是小规模,没有大规模的流通组织的话,我们仍然会需要建大量的批发市场来保证商品流通,但这中间就会要通过很多环节的加价,最终政府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是由于中间环节太多,政府的努力如果光在市场上,在其他方面没有去努力的话,那最终的价格仍然是高昂。能不能够政府出台一些政策?除了价格补贴,在流通的组织规模化建设上,比如能不能组织在农产品上组织一些流通组织的国家队,比如扶植一些中型或者大型的,专门做农产品批发零售的流通组织,通过流通组织的规模化,减少中间环节,最终达到降低农产品价格的最终目的。
张鸿:政府给的一些优惠政策很多没法落在实处上
农超对接的这个超也得特别牛,也得有规模,要不然你是500斤怎么跟人家对接,你到寿光去还不如在新发地直接进呢,要不你的成本怎么降下来呢?所以你也得是特别大,像沃尔玛,物美,可能它们能干,但是可能也只是在一些品类上能干这个事,不是全部都干。
说到公益性,我们其实也一直在试图提公益性,而且政策上是有的,比如税费的减免,比如说土地出让的价格,2001年,发改委又强调,国务院也有专门的文件,说必须得在费用上相对来说减少。就拿新发地来说,其实它和很多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样,在一些特殊时期,比如说去年721的时候,它会在一些品类上免掉进场费,但那也是企业作贡献,而政府给的那些优惠政策很多并没法落在实处上。比如就一个地区来讲,我的规划上可能会有一个农贸批发市场,但是你想想,如果是我的话,我是把它建成一个农贸批发市场,我给它一些土地的补贴更好,还是盖一个商业的中心更好呢?显然我更倾向于选择后者,而且我这个地方如果建了一个新发地,很多税我是收不到的。我还不如建一个商业的能收税。
袁军宝:不能让针对农产品市场的优惠政策成为难以充饥的“画饼”
降低这样一个流通费用需要中间商更加的组织化和规模化,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现在政府还需要在农产品市场的公益化方面做出更多努力,比如在规划布局方面,现在已经成为政府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从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经验来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一直是它们的主要原则。去年,我了解到国家也出台了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以及内贸“十二五”规划,都提出要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政策仍需要系统化、具体化,并尽快把一些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区域性的大型批发市场如何规划,大型城市需要建几个一级批发市场?几个二级批发市场?土地、税收、金融、用地、用电如何支持?都需要更为明确的政策。为此,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或者是农产品批发市场法都需要尽快列入国家的立法计划,只有“有法可依”,具备可操作性,各类优惠政策才不至于成为难以充饥的“画饼”。
邬跃:公益的流通组织也解决不了全部流通价格的问题
如果公益性的话,假设这个流通组织全部是公益的话,那我想可能在平抑价格上只能在中间这个环节,或者说只在市场这个环节上来平抑价格。但实际上从我们这个流通价格来看,流通环节很多是发生在不同环节上的加价的问题,你只解决了市场这一个问题,可能还解决不了全部流通价格的问题。所以我就建议,除了我们的公益性之外,还应该在不同的环节上研究,到底哪些环节是多余的,或者说哪些环节我们能不能够通过一些组织化,规模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