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全区农业抗灾减灾、切实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和灾后农作物改种补种工作,10月22日,经林区农林局、财政局共同研究,35万元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下达到全区8个乡镇,直达到受灾农户,专项用于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和农业抗旱改种补种资金补助工作。其中安排抗旱改种补种面积14000亩,下达农业抗旱改种补种资金25万元,中晚稻重大病虫防控资金10万元。并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3〕3号)和《省农业厅关于规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农办发〔2006〕9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入夏以来,我区局部地区玉米、水稻、蔬菜等农作物普遍遭受扶持干旱和病虫灾害,农业灾情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林区农林局迅速制定了《关于做好当前农作物抗旱救灾补损工作的技术指导意见》,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专班深入抗灾一线指导农民开展抗灾自救。同时,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争取救灾政策支持。在省农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关怀下,为我区及时拨付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到受灾农户手中,农技人员及时指导农民补苗、追肥、改种其它作物,充分发挥了中央救灾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上区、乡两级抗灾减灾措施得力,全区农业抗灾生产自救工作有序、快速开展,减产幅度和受灾损失大大低于预期,取得了多灾之年保增收的显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