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指标
基本实现与全面实现现代化目标值
确定依据
一、农业物质装备水平
(一)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
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0-2020)(初稿)》,2010年全国高产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约为30%;规划2012~2020年全国新增高标准农田约8亿亩,到2020年全国高标准农田比重预计达到60~65%。江苏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高标准农田比重目标值为60%。综合考虑,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60%,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75%。
(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2012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57%,比2005年提高21.1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示范区平均为71%。根据《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预计2015年、2020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将分别达到60%、70%左右。日本目前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已达90%以上,美国农业已完全实现机械化。综合考虑,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75%,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90%。
二、农业科技推广水平
(三)大专以上学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占比
目前,我国农技人员中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40%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法》提出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新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有关专业学历。从国外看,日本农业推广员实行考试录用制度,要求考生为相关专业4年制大学毕业或者农林水产省指定的3所3年制学院毕业。美国县级农业推广人员约12000名,其中具有硕士学位的占大多数,博士学位的占25%。综合考虑,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80%,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95%。
(四)持专业证书的农业劳动力占比
根据调查统计,2010年东部沿海地区示范区持专业证书的农业劳动力占比约为20%。江苏省将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值定为35%。从国外情况看,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一般都要求农民必须接受高等或中等农业职业教育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综合考虑,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35%,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60%。
(五)农户计算机拥有率
2011年,全国每百户农户拥有家用计算机数量为18台,较上年提高了近8台;同期,全国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家用计算机82台。考虑到我国留乡务农农民以妇女和中老年农民为主的实际,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50台,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80台。
(六)具备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的乡镇比重
2012年,上海、江苏等省(市)乡镇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站(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综合建站)建站率已达到或超过75%,浙江、福建等省为30%左右。根据《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到2015年全国农业管理信息化和农业服务信息化整体水平分别达到60%、50%的要求,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75%,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100%。
(七)“12316”等农业信息服务热线覆盖率
根据农业部关于到2015年实现“12316”热线在全国范围内无盲区覆盖的要求,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均为100%。
三、农业经营管理水平
(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
2012年,示范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为30%。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农业新型经营体系的要求,参考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到2015年达到40%以上的目标,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40%,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70%。
(九)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
2011年,全国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为43%,其中,生猪规模化养殖(年出栏500头以上)比重为37%,奶牛规模化养殖(年存栏100头以上)比重为33%,肉牛规模化养殖(年出栏50只以上)比重为25%,羊规模化养殖(年出栏100头以上)比重为25%,肉鸡规模化养殖(年出栏10000只以上)比重为69%,蛋鸡规模化养殖(年存栏2000只以上)比重为65%。“十一五”期间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年均增长4个百分点,考虑到环境、资源等方面的制约,预计“十二五”及以后年均增速在2个百分点左右,到2020年达到60%。综合考虑,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60%,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80%。
(十)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
2010年,全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面积比重约为30%,按照《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预计到2015年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面积比重约达40%,2020年约为50%左右。综合考虑,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50%,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75%。
(十一)“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
2010年,全国“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达到30%左右,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场)全部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目标要求“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应达到40%。综合考虑,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40%,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50%。
(十二)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
2012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为1.9,根据《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十二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力争年均增加0.1个点,到2015年达到2.2,预计到2020年达到2.7左右。考虑到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是农业产值的3-4倍,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2.7,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3.5。
(十三)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比重
2012年,全国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比重为20.3%,示范区平均为33%,部分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示范区已达50%以上。从国际情况来看,美国、法国85%以上的农民已加入了农村合作社,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达到了90%以上。考虑到部分农民离农不离乡的实际,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55%,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75%。
(十四)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
2011年,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8%,比2005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预计2015年、2020年将分别达到3.2%、3.7%。2009年,美国农业服务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为6.8%。综合考虑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4%,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6%。
四、农业支持水平
(十五)农林水事务支出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
2011年,全国各级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9521亿元,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0%,其中,北京、上海已超过100%,河南、河北、山东等省约为13%。上世纪末,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农业发达国家财政支农支出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均超过了25%,日本1980年达到了35%。经调研,示范区中的农业大县农林水事务支出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一般在10%左右,综合考虑确定示范区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15%,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20%。
(十六)农业保险深度
2011年,我国保险深度为3%,其中,农业保险深度为0.37%,上海市农业保险深度接近1%。根据《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5年全国保险深度将达到5%,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和覆盖区域将进一步扩大。从国外情况看,2007年美国、加拿大、日本的农业保险深度分别为5.2%、4.1%、1.8%。考虑到我国农业保险起步晚、发展快、需求大的实际,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1%,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1.5%。
(十七)单位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信贷资金投入
2011年,我国各项贷款余额58万亿元,单位GDP贷款余额为1.23元(“十一五”平均为1.14元,近两年平均为1.25元);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2.44万亿元,单位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贷款余额为0.51元。随着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逐步成为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农业信贷需求不断增加,按照金融资本配置应与现代产业建设需求相匹配的原则,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0.8元,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1.1元。
五、农业产出水平
(十八)粮食总产年均增幅
1980到2010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年均增幅为1.79%,其中,“十五”、“十一五”期间年均增幅分别为0.9%、2.5%,“十二五”前两年为3%。根据FAO数据计算,美国的粮食总产量(包括水稻、小麦和玉米)年均增幅在1970-1980、1980-1990、1990-2000、2000-2010年间分别为2.29%、1.66%、1.28%和1.89%。综合考虑我国粮食产量已经实现九连增,各种资源要素已经绷得很紧,继续保持现在的增长速度已属不易,为此,将基础目标值定为2%,发展目标值定为3%。
(十九)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2012年,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9%、99.7%和96.9%,平均为98.2%。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十二五”期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要稳定保持在96%以上,以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工作目标,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均为100%。
(二十)农民人均纯收入
2012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十一五”期间和2010-2012年年均增幅分别为12.7%、15.7%。考虑到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阶段,农民收入将快速增长,专家预测2013-2020年年均增速将在10%以上,推算2020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达到17000元以上,示范区将达到23000元以上。从国外情况看,欧洲、日本等国家在上世纪90年代全面实现现代化时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已达到或超过4万元。江苏省、浙江省将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值定为23000元、24000元,综合考虑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23000元,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40000元。
六、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二十一)耕地保有率
201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18亿亩,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5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18亿亩,保有率为100%。基于我国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综合考虑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和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均为100%。
(二十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2010年,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根据《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国家农业节水纲要》,到201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3,2020年将达到0.55以上。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从国外情况看,目前发达国家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已达0.7-0.8,其中美国达到0.7。综合考虑,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0.6,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0.7。
(二十三)单位能耗创造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2012年,单位能耗创造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为1.63万元/吨标准煤。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的发展目标,即年均递减3.4%计算,到2015年和2020年单位能耗创造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应在1.8万元/吨标准煤、2.2万元/吨标准煤左右。从国外情况看,1995年日本GDP单位能源消耗为4970美元/吨标准煤[2](约合4万元/吨标准煤),2000年韩国GDP单位能源消耗为3290美元/吨标准煤(约合2.7万元/吨标准煤)。考虑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有关要求,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2.2万元/吨标准煤,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3万元/吨标准煤。
(二十四)劳均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2011年,我国劳均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7856元。从国外情况看,韩国1985年农业工人人均增加值已达4142美元[3](约合34289元),1995年达到7195美元(约合59563元);日本1980年农业工人人均增加值为11358美元(约合94026元);美国1980年为12167美元(约合10万元)。综合考虑,确定该指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35000元,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为60000元。
[1]含食用菌、西甜瓜。
[2]2005年不变价国际元(相当于美元在美国的购买力)。
[3]农业工人人均增加值是以2000年不变美元价表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