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25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封山禁牧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市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根据自身情况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了全省封山禁牧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显着成效。
全省各县(市、区)加大了对封山禁牧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督导全省各县(市、区)区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情况,检查各级政府是否承担起了封山禁牧工作的领导责任,是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是否建立了责任倒查机制。各市、县宣传舆论部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制作宣传牌、悬挂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了新一轮封山禁牧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活动。
切实加大了对违规违法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各市县区积极开展封山禁牧“百日会战”,各级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把封山禁牧案件查处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加大了巡查巡护力度,坚持教育、劝告、处罚并重的原则,推进了封山禁牧工作的开展。目前全省共查处违规放牧案件937起,行政罚款19.90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