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泰顺县遭受高温干旱天气和“菲特”台风等自然灾害,对该县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为弥补灾害带来的损失,泰顺县全力抓好冬季农业生产,出台《泰顺县2013年冬种生产奖励规定》,以调动各地发展冬种生产积极性,实现绿色过冬。
奖励办法规定,对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种植大户、村委会开展冬种示范方建设给予奖励。冬种示范方奖励根据绿肥、大小麦、蚕(豌)豆、油菜、马铃薯等冬种作物示范方面积大小、建设质量、产量水平与示范效果,全县综合评选出8个优良冬种示范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 3名、三等奖 4名,分别奖励1.8万元、1.4万元、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