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有保障的地权
土地确权具有保护农民土地权的重要功能,一方面免于地方政府的侵害,另一方面免于“强势群体”的侵害―这个“强势群体”包括干部、富人、混混等。农民仅仅拿到土地证是不够的,持续性的权利保障需要强大的国家力量能够介入到基层农村。
港村是武汉附近的大农业村,有1万余亩土地,3000多口人,2012年地方政府决定该村作为确权改革试点。2012年3月地方发文要求确权,但在半年内确权没有什么进展。
没有进展的原因是村里有200亩机动地被“强势群体”长期占用。大多数群众要求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再谈确权。
第一村民小组组长张楚清是刚新选出来的,希望借机把土地收回来,但不幸的是,第一次开群众大会张楚清就与村内的“强势群体”发生了冲突,确权不得不告一段落。村里的老党员余顺生深有体会:“上面要支持正义主持公道,不然哪个出来说呢……起码要有一个工作队介入,工作队做完工作可以走,而我们还要长期生活在一起,得罪人不好。”
在浙江的湄村,同样是集体土地为“强势群体”侵占。调研中老百姓反映的最多是宅基地分配问题。由于1990年代开始,村级组织对宅基地实行拍卖政策,谁有钱谁得到宅基地,导致有的有钱人占宅基地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没有钱的则还居住在几十平方米的低矮房屋内。宅基地权利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居者有其屋,却由于很早就实行市场拍卖导致分配极为不平均。
现有的土地制度下,农民的地权得不到保障并不是由于土地制度本身的因素,而是由于法律赋予农民的土地权利得不到国家强有力的保护,因此导致了弱势农民、穷困农民的权利被侵害。通过确权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属性,并为权利提供保护,是当前土地改革的当务之急。
走向有效率的地权
土地有两个属性,一是不可移动的地域属性,二是农产品生产的资源属性。城郊农民普遍希望通过确权对土地(包括宅基地和农地)拥有更大的权利,以期在征地拆迁中获得更高补偿;但城郊农民终归是农民中的一小部分,90%以上的农民还是要依靠农业生活,他们需要集体调整地块以利于更有效率地进行农业生产,比如土地扩大规模、土地连片、公共品供给充足等。
细碎化土地不便耕作,一些地区的农民按照农业生产要求自发进行了土地制度创新。安徽繁昌县的平镇在土地确权中发明了“虚拟确权”。2012年,平镇申请到了土地整理项目,把细碎化农田改造成“田成块、路相连、渠相通、林成网、旱能灌、涝能排,适应机械化耕作”的现代农田格局。在这种条件下,如果沿袭传统土地分配办法再搞确权,按照肥瘦远近搭配,给一家一户分五六块乃至数十块承包地,那么土地整理就白干了。
现实倒逼出了确权机制的创新。繁昌县农委遂采取了“虚拟确权”的办法,照当地干部的话来说,“土地是分给你种的,但是土地不是你的”,“确权不确界”。由“虚拟确权”而形成的是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的农地产权结构。
在这种确权方式下,农户如果想种地就参与分地,如果不想种地就把土地委托给村社流转出去;为了满足农民变动的土地流转意愿,村社还决定,每隔5年重新集结一次各户的土地流转意愿。“虚拟确权”建立在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它把经营权充分放活,从而有利于经营主体。农户不再对某一具体地块拥有权利,而是对一定数量的土地拥有权利。
这一确权方式与农民传统观念是有张力的,一个没有“具体”边界的抽象权利数量,是否为农民所理解?
无论如何,这种确权方式的创新为兼顾公平和效率提供了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