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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加强禽类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3-12-06  来源:西宁晚报
摘要:根据国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全省进一步加强禽类食品安全工作。

 

  根据国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全省进一步加强禽类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职责,部署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者采购、加工、经营禽及禽肉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切实抓紧抓好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通知》明确了在禽类食品监管工作中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禽类食品养殖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养殖、经营、运输无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禽类食品或者病死禽的非法行为;做好屠宰检疫工作,确保活禽进屠宰厂(场)前检疫率达到100%。要加强禽类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坚决打击私屠滥宰。加强禽肉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禽肉经营者责任,严把禽肉质量市场准入关,确保销售的禽肉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禽肉及制品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单位采购、使用掺杂掺假、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的禽肉类及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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