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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化改革为动力 开创农业现代化新局面(2)

发布时间:2013-12-19  来源:农民日报
摘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去做农民一家一户和合作社想干又干不了的事,发展农资连锁、种苗供应、农机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商品化集中育秧等经营性服务,发

  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去做农民一家一户和合作社想干又干不了的事,发展农资连锁、种苗供应、农机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商品化集中育秧等经营性服务,发展农产品加工、物流、仓储,发展直供直销、电子商务,探索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农业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强化社会责任,鼓励企业采取投资筹资、捐款捐助、人才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在农村兴办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各类事业。鼓励企业加强村企对接、社企合作,通过产业带动、投资推动、科技驱动、服务拉动等,推动强村富民,促进新农村建设。

  积极稳妥助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近几年我省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初步形成了三种登记办法:以海门、高邮、高淳为代表的在原有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基础上利用实测开展登记,以宿迁为代表的依照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现状开展登记,以昆山为代表的通过确权、确股、确利方式开展登记。下一步,将按照农业部提出的“两年试点、三年推开”的思路,继续扩大试点,选择部分试点县探索整县推开、整乡镇推开。在确权登记的同时,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赋予和保护好农民更加完整的土地权能。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服务平台和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总结推广我省东海等地农村产权交易所实践和经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公开市场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通过县乡土地流转平台和交易市场流转,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积极组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抵押、担保,开展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交易等试点。

  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加快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引导有一定经营性净资产的村集体,固化农民在村里的原有各项收益权,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户)。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让农村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按照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的要求,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等节约型技术使用,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促进农业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

  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污水等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乡村传统建筑、民俗文化、文明形态保护和传承,引导农民养成健康、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能够落到实处。

  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把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作为重点工作,学习借鉴浙江等地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遵循农民群众意愿和主体地位,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持续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生产文明、生活美好、人文和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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